欢迎来到安全人之家! | 帮助中心 安全生产文库,专业安全资料网站,助力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人之家
全部分类
  • 安全课件   操作规程 >
  • 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 >
  • 应急预案   事故案例 >
  • 安全教育   安全讲话 >
  • 安全资料   法律规范 >
  • 安全技术   安全视频 >
  • 安全文化   安全常识 >
  • 建筑安全   安全动态 >
  • 安全素材   精品资料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安全人之家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二区14—15号出租屋“8·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x

    • 资源ID:161373       资源大小:26.52KB        全文页数:2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8.98金币     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9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二区14—15号出租屋“8·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x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二区 1415 号出租屋“8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日前,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二区 14-15 号出租屋“8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结案,现予公布。2017 年 4 月 10 日2016年8月29日2时15分许, 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二区1415号出租屋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 7 人死亡,47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同志,副省长袁宝成同志,时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兴瑞同志、市长许勤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小甘同志、副市长吴以环、刘庆生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抢救受伤群众,查清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正确信息。马兴瑞、许勤、张虎、刘庆生等领导还先后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并到医院看望伤员。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公安局、安委办、市场监管委、法制办、公安消防监管局、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 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调查认定,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出租屋“829”火灾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发建筑土地转让情况。事发建筑为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二区 14、15 号出租屋(以下简称涉事出租屋) ,涉事出租屋地块原为宗地号 A3110682 和 A3110439 的两块村民私人住宅用地。宗地号 A3110682 地块原附着 1 栋 1 层房屋属马安山村原村民潘彩芳所有,房产证宗地面积 234.38 平方米;宗地号A3110439 原附着 1 栋 2 层房屋属马安山村原村民陈汉基所有, 房产证宗地面积 119.99 平方米。2011 年 5 月,潘彩芳、陈汉基通过中间人潘灿权,将两地块及附属房屋以 2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振西,中间人潘灿权收取人民币 10 万元酬劳。土地转让签署了两份协议,其中,转让宗地号 A3110682 地块及原附着房屋的协议,甲方为陈汉明(潘彩芳的丈夫、陈汉基的哥哥) 、潘彩芳,乙方为曾秀贞(梁振西的妻子) 、梁家华(梁振西的次子) ;转让宗地号 A3110439 地块及原附着房屋的协议,甲方为陈汉基及妻子潘玉荷,乙方为梁振西、梁家城(梁振西的长子) 。(二)事发建筑建设情况。2011 年 6 月,梁振西在未办理任何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动工拆除原有建筑进行新建。该建筑于 2012 年 10 月份封顶,2013 年 6 月建成开始出租入住。(三)事发建筑及设施设备情况。1 建筑情况。 涉事出租屋现状基底面积为 433.53 平方米, 共 12 层 (含1 层夹层) ,总建筑面积 5811.43 平方米,整个建筑共设有 280 间出租房,登记备案住户 548 人,事发当晚实际住户 272 户,共 475 人。起火楼层在该建筑一楼,共设有 8 个房间,一楼夹层另有 8 个房间,5 名死者均在一楼夹层的东北角房间内。2 电动摩托车停放情况。 事发建筑一层外厅共停放 39 台电动摩托车,一层外厅为建筑楼梯直通室外的空间; 一层内厅停放 74 台电动摩托车和 3台三轮电动摩托车;夹层停放 91 台自行车,1 台三轮车,1 台电动摩托车;出租屋房间内停放 4 台电动摩托车。3消防设计情况。涉事出租屋为高层住宅,其消防设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存在重大缺陷:1.建筑仅设置一部安全疏散楼梯,无法满足疏散要求;2.建筑未按照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3.室内消火栓仅连接建筑屋顶水箱,室内消火栓供水量无法满足灭火需要;4.一楼夹层、疏散楼梯与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未作有效防火分隔;5.建筑每层装有两个室内消火栓,消防管网为 PVC 管;每层装有 5 个应急灯、10 个灭火器。经查,灭火器从未进行过维护和更换,火灾发生时,灭火器失效不能使用。4电梯安装、维护保养情况。涉事出租屋设有两台电梯,两台电梯均 由 深 圳 市 新 日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制 造 并 实 施 安 装 , 电 梯 型 号 为TKJ800/1.5-JXPV, 出厂编号分别是 XR13056 和 XR13057, 生产日期均是 2013年 2 月 28 日。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与使用单位签订有电梯维

    注意事项

    本文(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二区14—15号出租屋“8·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x)为本站会员(一***)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