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讲解了该条例的修订背景、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2021年修订的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原则,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并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条例还详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安全措施等。同时,条例对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区人民政府则需合理配置监管力量,完善责任考核,组织排查评估辖区内的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此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功能区也需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及其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条例还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应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设立专业委员会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则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这不仅涵盖了传统行业的企业,还包括新兴行业的平台经济等领域。条例为这些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和责任划分,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涉及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有特别规定的领域,条例尊重其特殊性,允许适用其他专门法规。总之,条例适用于需要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各类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那些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或组织,有助于提升全市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