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泰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灯塔市佟二堡镇锦绣金座住宅建筑工地2021“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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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泰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灯塔市佟二堡镇锦绣金座住宅建筑工地2021“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关于辽宁泰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灯塔市佟二堡镇锦绣金座住宅建筑工地2021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在辽宁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发生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早上,地点是灯塔市佟二堡镇锦绣金座住宅建筑工地,这是一起造成了人员死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约140万元)的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灯塔市政府为此迅速组建了由多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详细的现场勘查、材料审核及相关人员询问等工作,调查明确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及背后的原因,并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深入剖析。
报告显示事故发生时正值清晨上班时段,苏长兴与李杰两人于当天5点40分到达施工现场准备开工。随后在6号楼东北角清点材料和绑扎钢材用于吊运的过程中,出现了铁管突然散落导致工人李杰被击中死亡的重大意外。该事故直接源于苏长兴无相关证书且绑扎铁管的技术不过关,而间接原因则包括公司未能有效执行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因素。根据最终分析结果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典型的责任型事故,并确认涉事企业在上报过程中存在迟报行为。针对不同层面的责任划分,报告提出了对企业高层管理者给予经济处罚等多条处理意见,同时强调必须加强施工项目的规范管理和严格的安全保障工作。
《关于辽宁泰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灯塔市佟二堡镇锦绣金座住宅建筑工地2021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建筑施工业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对于正在执行或参与建设工程的施工方来说,本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可以作为预防同类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资料,特别适合用作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以及其他一线员工接受安全生产培训课程的参考资料,以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该文件同样可用于监管机构了解建筑行业内的安全隐患类型,以便制定更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