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讲解了青岛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旨在加强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确保在发生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修、抢险、排险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程度,尽快恢复生产和供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案详细阐述了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从特别重大(I级)到一般(IV级),分别对应不同规模和影响程度的突发事件,并明确了各类事件的具体标准和应对措施。预案还规定了适用范围,包括热电厂、供热站等锅炉爆炸事件,主要集中供热管道或其他重要供热设施严重损坏引发的安全事件,擅自停止供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热,以及因煤炭储备不足影响正常供热等情形。工作原则方面,强调了政府领导、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分工负责、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常备不懈的原则。预案还建立了组织体系,成立了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以及现场处置指挥部和各专业组的分工。
《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尤其是针对热电厂、供热站等锅炉爆炸事件,主要集中供热管道或其他重要供热设施严重损坏引发的安全事件,擅自停止供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热,以及因煤炭储备不足影响正常供热等情形。该预案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操作指南,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