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法律体系》讲解了煤矿职业危害的现状、国内外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及甘肃地区具体情况。文中指出,全国职业危害分布广泛,涉及30多个行业,2亿人接触危害,每年因病及事故直接损失约3000亿元,尘肺病成为主要危害之一。煤矿作为职业危害重灾区,以井工开采为主,存在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比例大等问题。接尘人员占煤矿从业人员80-90%,危害种类包括煤尘、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老职工患尘肺病、矽肺病较多,且病情加重趋势明显,国际上分三期12级,我国二、三期病人约占50%。甘肃煤矿分布于11个市(州),33个产煤县,从业人数约8万余人,小煤矿数量众多,设施不全,职业卫生工作未步入正轨。国外如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通过立法和监管体制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美国百万吨死亡率低至0.028,以监测工作环境为主,采用通风和洒水为主要防尘手段。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法律体系》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从事井工开采和露天剥离作业的企业。该文件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监督人员提供了重要指导。同时,对于研究煤矿职业健康的学者以及政策制定者也具有参考价值。其内容不仅有助于提升煤矿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意识,还能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整个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