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钻探、注浆停止作业补充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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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井下 钻探 停止 作业 补充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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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钻探、注浆停止作业补充规定》讲解了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井下钻探、注浆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并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而设定的一系列停止作业的情形。无设计、无措施及未按规定审批组织施工的,未按设计施工的,未持证上岗的,安全退路不畅通;施工现场支护不完好存在安全隐患的,探放水地点及其附近未安设专用电话的,排水系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水文地质钻孔孔口管耐压试验未达到设计要求继续施工的;水压大于1.5Mpa无防喷、反压装置;底板注浆改造钻孔见灰岩前未进行二次复注试压的,水文孔施工现场无钻孔放样测点和标注、没有合格的测量校检器具的,钻探注浆现场没有施工牌板,无施工记录的;未安装注浆压力表施工的,这些情况下将给予停止作业处理。本规定的执行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井下钻探、注浆停止作业补充规定》适用于煤矿行业从事井下钻探、注浆工程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此规定旨在确保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保障施工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隐患。它对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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