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矿厂交、接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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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选矿厂 接班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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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交、接班制度》讲解了选矿厂为了规范各车间交班管理,明确交接班责任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为选矿厂各车间的交接班操作,并明确了具体的交接班时间安排,白班从7:30到8:00,小夜班从15:30到16:00,大夜班从23:30到次日0:00。接班人员需提前15分钟进入生产、设备岗位检查调试,并于45分时到会议室召开班前会议汇报检查问题,以便班长安排生产工作,之后正点交班。交班班长必须参加班前会议,确保交接双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开完会后,在现场履行签字交接手续,强调面对面交接,对于交班人员不在现场的情况不予接班。交班人员有义务为下一班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按照“五不交”规定执行,即设备不正常、工具不齐全、卫生不清洁、工艺不稳定、记录不健全的情况下不得交接,否则接班人员有权拒接。若因接班人员不认真检查而导致后续问题,由其负全责。针对严重设备或工艺故障未能及时处理好的情况,交班时应详细说明原因和实际情况。当交接班过程中出现异议时,由值班人员负责协调解决。
《选矿厂交、接班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之间的交接班过程,确保不同班组在轮换工作中能够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无论是生产操作人员还是设备维护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此制度中的各项规定。这一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因交接不清导致的工作失误和安全隐患,进而提升整个选矿厂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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