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企业其他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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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电力企业 其他 行政 副职 安全 职责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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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其他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讲解了各行政副职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责任。文中明确了每位分管不同职能的副职领导都应在国家法规框架和上级指示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日常运营中,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具体而言,组织职能部门围绕安全目标制订年计划、执行检查任务;制止任何可能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对于分管劳资事务的领导,则需要制定有利于激发一线员工生产积极性的薪酬方案,协调人员调配并确保三级安全教育有效进行。负责保卫的领导人必须强化内部治安管理体系及消防安全预防措施,与外部执法机关合作处理突发事件。同时交通安全部门主管应保障机动车安全行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配合地方交警处理事故问题;财务负责人保证必要的安全资金充裕供给;基建领域领导者坚持“三同时”原则,监督工程项目中的劳动保护措施,参与相关事故调查;计划编制人员要确保所定生产规划实际可行;经营负责人把安全业绩纳入考核范围;多产业经营管理层遵循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物资供应管理者提供高质量材料的同时还要设立保管规则;后勤团队注重健康保健以及生活福利条件的提升。另外所有涉及生产的副职领导还需对外包工及临工进行同等管理,并重视外包工程时的安全性评估与管理工作。
《电力企业其他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大中小型电力企业的各级行政副职管理人员及其对应的业务部门。无论职位高低,在承担各自领域工作任务之时,也应明确其对应的安全管理义务,通过科学管理手段将风险控制至最低水平。此指导方针帮助企业管理层理解自身角色对整体安全绩效的影响,使他们能够积极履行职责,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形成一个覆盖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网络,从而促进整个电力行业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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