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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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 凉山州 金阳县 特大 道路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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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事故经过2001 年 4 月 4 日上午 8 时 30 分,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热水河乡瓜子地村西衙门组个体车辆经营户徐显东, 驾驶川 W02560 北京 1041 型 1.5 吨小货车(此车为报废车辆)非法搭乘 24 人,从金口大桥双龙坝 26 公里+400 米处右转弯向前行驶 15 米后,因操作不当偏离正常行驶车道,向右驶出路外后往前奔出 8 米,翻于 150 米高的悬崖下,造成死亡 16 人、重伤 3 人、轻伤 1 人、车辆报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和州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取证调查认定,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1)无证驾驶员徐显东(车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33 条(三)款等规定,非法货车载客,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金阳县政府及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执法监察部门,执法不严,督促监察、检查不力,对该车非法、违规、违章载客处置措施不果断。该车从事客货运输往返云南至金阳数月,该报废的车未采取果断措施就地处置,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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