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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包茂高速耀州段“11·24” 道路交通危险货物燃烧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02423
  • 上传时间: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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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茂高速耀州段“11·24” 道路交通危险货物燃烧事故调查报告 高速 耀州段 11 24 道路交通 危险 货物 燃烧 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包茂高速耀州段“1124”道路交通危险货物燃烧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1 月 24 日 6 时 50 分至 6 时 57 分,包茂高速耀州段发生一起多车连撞后起火燃烧的较大事故,共造成 4 人死亡、10 人受伤、35 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 1189.66 万元。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国中、省长赵一德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者,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处置善后工作,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按照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并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陕西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陕安委202017 号)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省气象局以及铜川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省政府铜川“1124”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1 月 24 日 6 时 50 分 06 秒,李子扬驾驶辽 GH8781(辽 G6967 挂)号重型罐式半挂列车(危化品运输车,空车),由四川乐山前往陕西靖边装货途中,沿包茂高速公路西安至延安方向行至 772km+481m 处,与道路中央隔离带相撞后横停于第二、三车道和第一车道部分车道,造成单方交通事故;随后 8 分钟内,相继有 34 辆车驶入现场,造成多车连撞事故。其中宁 CA9295(宁 CK568 挂)重型罐式半挂列车所载柴油添加剂泄漏燃烧,造成火势蔓延多车烧毁。(详细事故经过描述详见附件)(二)应急处置情况1.2020 年 11 月 24 日 7 时 02 分,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大队玉华中队接“110”事故警情指令后,于 7 时 19分到达事故现场,并迅速开展事故现场警戒、人员及车辆疏散分流、应急救援处置和事故情况上报等工作。2.接到事故报告后,铜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陆续赶到现场指挥救援救治工作。铜川市公安、应急、交通、卫健、消防救援等部门出动抢险救援人员 300 余人、救援车辆 40 余辆,开展事故救援、人员救治、现场勘察、秩序维护等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陕西省政府、省直机关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赶往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伤亡人员救治、善后等工作。24 日晚 23 时,事故现场清理和施救完毕。23时 50 分,事故道路恢复通行。(三)善后处置情况目前,事故中的 4 名死者均已安葬,共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 150000 元;10 名伤者均已治疗出院。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共涉及车辆 35 辆,其中重型半挂列车 26 辆,重型货车 4 辆,轻型货车 1 辆,小型客车 4 辆,起火燃烧车辆共 22 辆。此报告正文中只列引发事故及造成人员伤亡主要肇事车辆的基本情况,其他车辆情况详见附件)1.辽 GH8781 号集瑞联合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系第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首个肇事车辆,引发后续多车碰撞),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初次登记日期为 2019 年 03 月 19 日,登记所有人为锦州福泰物流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03 月31 日,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和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该车于 2019 年 03 月 21 日取得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为辽交运管锦字 10058354 号,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 类)汽油、柴油、甲醇、苯、石脑油、燃料油。辽 G6967 挂号昌骅牌重型罐式半挂车,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初次登记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19 日,登记所有人为锦州福泰物流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该车于 2019 年 03 月 21 日取得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为辽交运管锦字 10058356 号,罐体准运介质为汽油、柴油、甲醇。事发时,该挂车罐体内为空载。经查,以上牵引车和挂车实际为山东省利津县籍人员胡培林所有,通过挂靠方式实际经营。2.宁 CA9295 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系造成多车燃烧和人员伤亡的主要责任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初次登记日期为 2016 年 03 月 30 日,登记所有人为吴忠市银军运输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和道路危险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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