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印章第7部分: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备案DB4403T383.7-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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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电子 印章 部分 商事 主体 备案 DB4403T38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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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章 第7部分: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备案》讲解了针对深圳市范围内电子印章在商事主体使用过程中的备案要求与相关标准,为管理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供了一套规范化的备案流程。本文件涵盖了备案的基本内容及其技术性要求,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备案工作的具体执行标准,指出所有在深圳市运营的电子印章管理服务机构,在制作或停用一枚商事主体的电子印章后需立刻向公安机关提交备案,并规定备案数据须符合第6章的内容要求;二是描述了备案信息的数据写入过程,强调通过电子印章系统自动将所需的信息实时传入前置备案数据库,并规定公安部门要在24小时之内同步至官方备案库,且需要永久保存;三是详细罗列整个备案流程,并辅以图解说明其核心阶段——从电子印章的创建或停用,到备案数据传输和系统的同步;四是提供了具体的备案信息列表及其分类标准。这些信息包含了17项不同的内容字段,包括印章名称、编码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操作人和所有者的基础信息等,并对其格式与参照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导。
《电子印章 第7部分: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备案》适用于从事电子印章系统管理、建设及运营业务的企业和机构,尤其是深圳本地的相关服务机构。同时,它也适用于公安及政府部门中涉及电子印章审批和备案事务的相关单位。本标准还广泛适用于需要使用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开展业务的企业或单位,以及基于该类系统开发接口或对接其他应用服务的IT企业和信息安全领域专家。特别是对于那些依赖于标准化印章管理和验证的企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电子商务公司等,能够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和技术实施指南,有助于构建更加高效和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和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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