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7
1

类型开发区诚达物业有限公司“6.22”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06054
  • 上传时间:2022-12-30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3.95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开发区 物业 有限公司 6.22 高处 坠落 一般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开发区诚达物业有限公司“6.22”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6 月 22 日 7 时 30 分许,通辽市诚达龙庭御府小区5#楼采光井顶部安装钢化玻璃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相关规定,2021 年 6月 26 日,通辽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同志组成的通辽市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22”高处坠 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同志参加,调查该起事故。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通辽市诚达物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地址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办事处二委东兴新城小区物业办公楼-/-214,法定代表人为刘峰,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居住物业管理及服务、商业物业管理及服务、其它物业管理及服务、专项服务、特约服务、中介服务、家政服务、维修维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维护养护服务、便民服务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工程项目概况通辽市诚达龙庭御府小区位于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大街以南、创业大道以东、保康路以西、阿古拉大街以北,共有商住 12 栋,总建筑面积约 10.4 万平米。2021 年 6 月 19 日,通辽市诚达龙庭御府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诚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通辽市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通辽市诚达物业有限公司项目部三方联合检查,确认 1-12#楼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后,内蒙古诚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通辽市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诚达龙庭御府移交物业公司,个别遗留问题由物业公司完成,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三)安装钢化玻璃项目概况通辽市诚达龙庭御府 5#楼原采光井顶部为敞开式,未安装防雨水设施。通辽市诚达物业有限公司为防御雨水,联系李绍臣(主要负责诚达龙庭御府小区绿化工作)在 5#楼采光井顶部安装一层钢化玻璃,用于防雨水。随后,李绍臣将安装钢化玻璃项目以 110 元/价格包给了刘秀广。二、事故发生经过与应急处置情况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午 6 时 30 分许,刘秀广雇佣李志刚、田秀全、牛 xxx 到通辽市诚达龙庭御府小区,开始在 5#楼采光井顶部安装钢化玻璃(每个采光井需要安装 12 块钢化玻璃)。5#楼最西侧采光井顶部安装最后一块钢化玻璃(见图 1、2)时,由于该钢化玻璃规格、型号不同,未能安装成功,导致形成一洞口(尺寸约 1.3m1.2m)。7 时 30 分许,工人刘秀广与牛 xxx 在该采光井顶部钢化玻璃上方使用胶枪对玻璃缝隙打胶作业,当牛 xxx 使用胶枪给玻璃缝隙打胶到洞口处时,从洞口坠落至 5#楼一单元负 1 层采光井底部,经 120急救医生确认,牛 xxx 已无生命体征。图-1图-2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并责令企业停业整顿。三、事故伤亡人员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supportLists-(一)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二)直接经济损失通辽市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8 万元。四、事故原因与性质(一)直接原因工人牛 xxx 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劳动纪律,在高度大于或等于 2m 的洞口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绳并随意走动,直接导致本次事故发生。(二)间接原因1、通辽市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给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佩戴、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2、工头李绍臣管理不到位,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未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三)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通辽市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责任者的认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 15 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提出如下处理建议:(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通辽市诚达物业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开发区诚达物业有限公司“6.22”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06054.html

    友情链接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