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5
1

类型上饶县立新碎石厂“2018.09.1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安****
  • 文档编号:209960
  • 上传时间:2023-01-13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3.55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上饶县 立新 碎石 2018.09 17 一般 触电 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上饶县立新碎石厂“2018.09.1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9 月 17 日 13 时 45 分左右,上饶县立新碎石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98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 年 9 月 21 日,经上饶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安监(煤炭)局、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应家乡政府等单位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上饶市安监局专家库非煤矿山机电专家、上饶县供用电专业技术工程师,参与对事故直接原因的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概况上饶县立新碎石厂位于上饶县应家乡佛母村,法人代表:桂大清;矿长吴军凡,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副矿长周炳亮,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矿山还聘请了釆矿工程师王献为采石场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矿山营业执照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新注册,在有效期内,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桂大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327673039B;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10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9年 7 月 28 日。矿山有碎石加工生产线一条,年生产能力 25 万吨,主要产品有 1 一一 1,1 一一 2,1 一一 3 规格的混凝土骨料和石粉。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2018 年 9 月 17 日,吃过中午饭后,上饶县立新碎石厂碎石加工生产线管理员陈纯安排机修工陈云(死者,男,1990 年3 月生,贵州省六枝特区洒志乡洒志村人)与其一道到碎石加工生产线一破碎机器操作台上检修设备、添加润滑油等,陈云手戴普通棉纱手套,脚穿解放鞋作业,陈纯在现场监督管理。13 时 45 分左右,设备检查和润滑油添加完毕后,陈云(死者)看见操作台配电箱控制开关下方电缆线比较凌乱,就蹲下身子,左手扶持在旁边的钢架上,右手去整理电缆线,不小心触摸到被老鼠咬破绝缘层的电缆线,当即被电击倒,一破碎操作台配电箱控制开关和变电房开关柜同步跳闸停电。陈纯听到跳闸声后急忙回头一看,发现陈云倒地并晕迷,就立刻用对讲机呼叫工人来帮忙把陈云背到阴凉处,同时拨打120 急救电话,陈云(死者)被移动到阴凉处后,陈纯立即给陈云(死者)做心脏复苏术,大约做了 20 分钟左右,陈云(死者)有细微的脉博跳动和微弱的呼吸声时,毛连忠驾驶着皮卡车将陈云(死者)送往上饶县中医院进行抢救,后陈云(死者)在上饶县中医院抢救45分钟后于15时29分被宣布死亡。17:30 时死者遗体被送往殡仪馆。事故善后补偿工作于 9 月21 日处理完毕。三、事故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业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陈云男 28 机修工死亡 98 万元四、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一破机器操作平台低压 380V 电源点配电箱接线凌乱。(2)机修工陈云(死者),带电整理低压 380V 电源线时,未发现线路绝缘层被老鼠咬破、单相电缆铜芯裸露,用右手触摸带电导线,左手扶持在钢架上,造成 220V 单相电源通过手与钢架接地导致身体触电,从而发生触电死亡事故。2、间接原因(1)、上饶县立新碎石厂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2)、上饶县立新碎石厂停用电管理不严,检修供电线路时未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二)事故性质经调查组调查认定,上饶县立新碎石厂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一)陈云,男,28 岁,彝族,家住贵州省六枝特区洒志乡洒志村第五组,系上饶县立新碎石厂机修工。安全意识淡薄,带电整理 380V 电缆线,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二)吴军凡,男,43 岁,家住湖北省武穴市永宁大道东 5号 A 栋 101 室,事故矿山矿长,未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对矿山的日常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督促不到位,对矿山停用电管理不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上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三)事故单位,即上饶县立新碎石厂未严格落实企业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上饶县立新碎石厂“2018.09.1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09960.html

    友情链接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