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检测仪校准规范JJF 1172-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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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检测仪校准规范JJF 1172-2007 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 离子化 检测 校准 规范 JJF 117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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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检测仪校准规范》讲解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光离子化检测仪的详细校准要求和标准。此规范阐述了用于非矿井作业环境中测量空气中VOCs浓度的校准方法。文中具体定义了仪器工作的环境条件、所需的标准和其他辅助设备,强调了包括采样系统、光离子化部分和显示部分在内的组成结构。根据工作原理说明,使用具有高能量紫外线的光源,通过电离大部分有机及部分无机物质,利用产生的离子和电子形成的电流大小判断物质含量,并明确该值一般为总VOC量表示。针对校准的具体步骤和技术参数要求,《规范》列出了5个关键性能特征:测量范围0到20 00 0 ppb VOC摩尔分数、示值误差±1 0%满刻度范围内、3%以内的重复性误差、20秒以内响应时间和不超过允许误差的一半漂移量。对于确保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的具体操作过程,如对仪器进行预先调整以达到稳定状态,规定了校准项目与步骤细节,包含如何验证仪器显示状况及其各项部件能否正常使用;并指定了复检的时间间隔。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检测仪校准规范》适用于化工、环保以及其他需要监测或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的工业企业及相关实验室。这些单位在实施环境监测时依赖于可靠的气体检测仪器,在空气质量研究、废气处理评估、工艺流程安全监控等多个环节都需要精确的数据支撑,以保证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与行业标准,减少潜在的职业健康风险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概率,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同时适用于环境保护机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工作,以及科研教育机构从事涉及空气中微量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分析方面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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