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氨浓度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浙) 1226-2025.pdf
《固定污染源氨浓度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浙) 1226-2025》讲解了面向固定污染源排放场景中氨浓度在线监测设备开展量值溯源与计量性能验证的系统性技术要求,明确了非工况与工况两类典型状态下的校准适用边界、环境条件约束、计量特性指标及对应允差限值。该规范描述了以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法和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为主要原理的氨浓度连续监测系统的整体构成,涵盖样品采集与传输、预处理、分析、控制辅助及数据采集传输等关键单元;规定了响应时间(≤240 s)、零点漂移(≤2%FS)、量程漂移(≤3%FS)、示值误差(绝对误差≤2 μmol/mol或相对误差≤10%)和重复性(≤2%)等非工况核心计量参数,以及工况状态下氨浓度、流速、温度、湿度和大气压等多参量联合校准的技术路径与误差判定准则;细化了校准前准备、标准气体选用、参考仪器配置、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及原始记录与证书格式等实操要素;特别强调校准需在满足温湿度、气压、电磁兼容及安全通风等条件下实施,并指出表列技术要求仅用于校准结果表达,不直接作为合格与否的判定依据,体现了计量校准与型式评价、检定的本质区别。
《固定污染源氨浓度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浙) 1226-2025》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电力(含火电、热电)、化工、钢铁、垃圾焚烧、玻璃制造等涉氨工艺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中负责运行维护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人员,适用于省级及以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开展固定污染源氨浓度连续监测系统的量值传递与校准服务工作,同时为环境执法部门核查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提供计量技术支撑,亦可指导氨逃逸监测设备制造商进行出厂调试与性能验证。该规范尤其适用于采用TDLAS、FTIR等光学原理、具备全流程标气导入能力、需在真实工况下开展现场校准的成套氨浓度监测系统,不适用于实验室单台氨气检测仪或便携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417310.html
关键词语:固定污染源氨浓度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浙 1226-2025 固定 污染源 浓度 连续 监测 系统 校准 规范 JJF 12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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