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湖区豪方钢结构厂“1.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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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滨湖 区豪方 钢结构 1.7 起重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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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豪方钢结构厂“1.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1月7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华谊路2号的滨湖区豪方钢结构厂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详细记录并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及其后续处理情况。事故发生于2018年1月7日下午6时10分左右,一名44岁的工人吴某某因在操作行吊进行落渣井底部喷漆过程中,由于吊钩脱钩而导致其被工件砸压,最终抢救无效身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21万元人民币。调查组通过详实现场勘查和资料搜集,指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作业者安全意识淡薄,在行车吊钩与工件连接不够牢固的情况下进入悬吊的落渣井内冒险作业。同时间接原因涉及到豪方钢构厂内部管理漏洞,如未落实有效的起重机具安全管理、缺少专职的现场指挥人员及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此外,报告明确指出此事件系一桩因从业人员盲目从事高风险行为以及管理层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引发的责任事故,提出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滨湖区豪方钢结构厂“1.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钢结构制造行业以及其他存在相同类型或类似工艺环节的所有工业企业,特别是对使用重型机械作业的企业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和警示意义。报告不仅对于无锡地区的制造业企业具有指导作用,更在全国范围内所有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维护及安全管理的企业中起到借鉴和参照的价值。通过对此次安全事故的解析,可以帮助企业深刻理解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从而强化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提高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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