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3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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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3.1 职业病 隐患 排查 治理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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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讲解了制定制度的核心目的,即发现和改进在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以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发生风险,改善员工作业环境。为达成此目标,《制度》详述了其覆盖的范围,包括各生产区及部门,并列举一系列引用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规范。同时,《制度》明确指出从高层到普通工人的多层次职责分配: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承担全权责任,确保投入充足资金处理潜在的职业病隐患;中层管理人员需要监控与汇报制度落实状况;而基层工作人员则负责具体的隐患查找和初步报告工作。制度还规定了职业病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流程,从清单编制到最后的台账记录,每一环节都设定了严格的步骤要求;对于重大隐患采取特别措施进行评估和解决,如编制专门治理方案并上报监管机关等;一般隐患则可由相关部门直接组织整改。最后强调通过持续评估和完善文件管理体系来推进工作的不断进步,确保排查治理的效果能够持久稳定发挥。
《3.1.3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内部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所有人员或相关部门,尤其关注那些存在潜在健康威胁的工作环境中,比如化工厂、冶金制造业等重工业领域以及长期暴露于粉尘、毒物或者噪声环境下的企业或单位,该制度同样适用于其他可能对职工健康造成慢性影响的服务业场所。无论是从事日常操作的一线劳动者还是参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层级,都能够根据此制度获得如何更好地保护职工健康的有效指引,并且依据制度条款实施有效的监督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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