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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外籍肺结核病例监测体检处置工作规范DB14T2947-2023.pdf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25997
  • 上传时间:2024-05-13
  • 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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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外籍 肺结核 病例 监测 体检 处置 工作 规范 DB14T2947 2023
    资源描述:
    ICS 11.020 CCS C 62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 29472023 外籍肺结核病例监测体检处置工作规范 Treatment specification of the foreign tuberculosis cases in entry surveillance and physical examination 2023-12-26 发布 2024-03-25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2947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病例的监测和发现.1 5 医学排查.1 个人防护.1 医学检查.1 流行病学调查.2 6 病例处置.2 疑似肺结核.2 活动性肺结核.2 排除活动性肺结核.3 附录 A(资料性)外籍入境人员承诺书.4 附录 B(资料性)外籍入境人员在华联系人/单位承诺书.5 DB14/T 2947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口岸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太原海关口岸门诊部)、呼和浩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玉、王红、王文娟、闫鸿、陈茜、李君萍、李晓宾、郭红丽、穆贝莉、张小玲、丁三寅、赵宇晨、范明卿、高彩虹、路志昊。DB14/T 29472023 1 外籍肺结核病例监测体检处置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入境外籍肺结核病例的监测和发现、医学排查、病例处置以及后续遣返等工作程序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卫生检疫部门对入境外籍人员开展肺结核监测体检及处置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WS196-2017 结核病分类 WS288-2017 肺结核诊断 SN/T 1283-2012 国境口岸结核病监测规程 卫生检疫标准作业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肺结核 tuberculosis 发生在肺组织、气管、支气管和胸膜的结核病变。来源:WS 288-2017,2.1 4 病例的监测和发现 卫生检疫人员对申请来华工作、学习、探亲、居留等外籍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体检,经体格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外籍人员疑似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应进一步排查处置,相关病例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定,按时上报疫情信息。5 医学排查 个人防护 卫生检疫人员在处置疑似/临床诊断/确诊肺结核病例时,应做好呼吸道个人防护,双方均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医学检查 5.2.1 对入境外籍人员进行传染病监测体检,通过内科(呼吸系统检查)、胸部 X 线检查,发现疑似DB14/T 29472023 2 肺结核病例。5.2.2 对疑似病例采集深部痰液进行痰涂片检查,具体方法按照 WS288-2017肺结核诊断执行。流行病学调查 5.3.1 发现疑似/临床诊断/确诊肺结核病例应当及时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病例既往史、诊治情况、用药史、家庭成员或同住人患病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5.3.2 若当事人曾在境外确诊,要求提供最近诊断和治疗证明,以确认病程和病情的严重程度,重点确认是否具有传染性。5.3.3 重点获取并核实当事人及其在华工作、接待人员或家人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信息,便于后续处置。6 病例处置 疑似肺结核 6.1.1 根据 WS288-2017肺结核诊断,判定为疑似病例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确认最终病情前,暂不签发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6.1.2 向当事人宣读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患有不准入境疾病的情形为: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劝说其自愿离境。6.1.3 对拒绝离境的,签署 外籍入境人员承诺书(见附录 A),同时要求当事人在华联系人或家人、工作或接待单位签署外籍入境人员在华联系人/单位承诺书(见附录 B),承诺配合做好当事人在华期间的监管,避免传染他人。6.1.4 立即通报地方卫生、疾控等部门,做好其在境内的联合防控。6.1.5 通知当事人在华工作、接待人员或家人,配合将当事人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评估其是否患有活动性肺结核。6.1.6 做好处置现场及相关区域的卫生消毒。活动性肺结核 6.2.1 疑似病例经地方卫生部门评估诊断,临床诊断/确诊患有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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