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执法公示规范DB3716T60-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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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 执法 公示 规范 DB3716T6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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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讲解了山东省滨州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原则和要求、内容载体及其时限的全面规定。该文件针对滨州市各级执法机关在事前、事中及事后不同阶段的信息透明化管理进行了详细的描述,确立了“谁执法、谁公示”的基本责任制,以及信息更新和维护的基本要求。通过定义关键术语,如行政执法公示,解释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应了解的权利及执法机关如何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文件详细说明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必须遵循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并指出执法机关应当完善内部机制以确保这些原则的有效落实。对于具体的执行方式,《行政执法公示规范》强调了使用官方网站集中统一公示信息的重要性,同时允许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如通过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或直接链接到其他公示渠道,旨在构建高效透明的服务体系,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行政执法公示规范》适用于滨州市境内的各类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和个人。其范围涵盖了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以及日常监管等多个领域,在保证市民和企业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增强执法机关工作透明度和服务意识,提升社会信任感与满意度。通过制定此地方标准,不仅规范了全市范围内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流程,还明确了责任归属,有助于推进法治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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