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条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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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处理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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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条例》讲解了生产安全事故从发生后上报与响应、初核、正式立案的准备流程到详细深入的调查阶段的各项措施和操作规范,以及事故分析和后续的整改防范策略。该报告详尽描绘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应有监管职责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之后按照既定规定逐级向上汇报,并同时协调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会组织、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参与到紧急事故响应之中;其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及对事故相关信息进行初步收集、分析的过程,并对初步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者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调查;还说明各级政府依据事故严重程度成为相应级别事故调查处理主体,其中对于调查组的成员构成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多部门能够协调工作。对于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可委托事发单位组织自我调查。在事故原因分析阶段则涵盖了事故直接和间接因素的探究,并通过技术专家团队的支持,对可能涉及的工程设计、施工环节等进行全面合规性审查并界定责任性质,明确是否属于刑事责任,并制定针对性的责任追究建议;最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条例》覆盖了撰写提交和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归档保存以供长期管理参考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条例》适用于各层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政府机构,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以及被赋予特定区域或行业内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权限的相关机关和部门,如矿山、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这些机构或个人均需要严格按照该条例所规定的程序来实施安全事故后的响应措施与后续调查处理任务。此外,条例还明确了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类企业或服务机构作为潜在事故主体应当遵循的相关规定,以确保事故发生后可以依照规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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