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1.1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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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柳州 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 焦化厂 11.10 车辆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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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1.1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5年11月10日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原料车间翻车机A3线发生的一起车辆伤害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经过,指出在8时40分左右,配合工李建国在指挥操作工谢夏夏将A2线3节车厢的接驳重车与A3线16节车厢的待卸重车接驳过程中,被两车的接驳接手挤压致死。调查组成员包括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工信委和总工会等单位,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报告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1.1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钢铁生产行业,特别是涉及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和物料运输的企业。该报告为相关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帮助其识别和预防类似的安全隐患。报告强调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此外,报告还提醒企业管理层要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落实各项操作规程,避免因岗位变动未得到及时培训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还能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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