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药学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DB3410T46-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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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 药学 服务站 建设 服务 规范 DB3410T4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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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药学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讲解了社区药学服务站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服务要求、日常管理及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文件规定,社区药学服务站应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和安全规范长效的原则,提供专业优质的安全人性化的公益性药学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为核心。具体而言,服务站需具备药械零售相关资质,经营面积大于80平方米,并设有与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药学服务区域。服务站还需配备至少2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执业药师不少于1人。工作人员须经培训上岗,熟悉药学服务相关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文件还详细列出了服务站应提供的15项以上药学服务项目,包括药械科普宣传、药械使用安全指导、药学咨询等。此外,服务站应在显著位置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信息,并建立持续高效的“一站式”药学服务体系。
《社区药学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适用于社区药学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特别针对黄山市内的社区零售药店。这些药店需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创建并维护社区药学服务站,为社区群众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该规范不仅适用于现有药店,也适用于新办药店,旨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药店都能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通过遵循此规范,药店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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