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效果评价规范DJG331123T10-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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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材线虫 疫情 效果 评价 规范 DJG331123T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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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效果评价规范》讲解了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效果评价的技术性要求,包括相关术语定义、评价指标设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改进方法等。文档详细定义了疫区指数和防疫指数两类核心指标,前者由发生程度、处置情况、现场监理与加分项构成,权重占比30%;后者包含除治任务、规范处理、保护监理、检疫监管等指标,占70%的权重。同时明确了不同区域(如疫区、防治区、预防区)的具体划分依据。《规范》描述了具体的疫情防控措施评价流程,如疫情普查结果评价、疫木除治评价中的自查与核查、数字平台上传数据的核对等。此外,《规范》还明确了打孔注药、松材线虫死亡率标准、疫木流失率、枝桠滞留率等相关评价方法,制定了评价标准和程序,提供了检查验收的模板以及疫木除治和检疫措施的技术要求。文档内容涵盖了评价全过程的技术支撑和监管依据,旨在提升疫情防治效果和治理水平。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效果评价规范》适用于各类涉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的相关单位与区域,特别是县级以下行政单位,如发生疫情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林业单位。该文件适用于疫木除治施工队伍、林业防治企业、第三方监理与中介服务机构,也适用于参与病虫害预防、松树保护及检疫工作的各级林务管理部门、疫区防控指挥机构、林业技术推广部门等。本规范适用于对疫情进行全过程管理的人员,包括病害发生监测、病木清除、疫木加工、检疫报备、现场监管等关键环节的操作人员和技术支持团队。此外,涉及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林区项目施工和涉松木材使用的企业也应按照该规范实施操作与自检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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