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21).docx
《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21)》讲解了针对城市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因公共供水管网压力不足而需依赖加压设施的供水方式所制定的系统性管理规定,涵盖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水质安全及费用分担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要求。《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21)》描述了二次供水及相关设施的具体定义,并明确了市城管执法部门作为主管单位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标准制定与执行。多部门协同机制得以确立,包括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公安等依据各自职责参与监管,确保技术合规、卫生达标与治安安全。规划建设环节强调按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纳入施工图审查体系,落实建设全过程监管,并由主管部门与供水企业共同参与验收,未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运行维护方面鼓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模式,对新建项目由供水企业统一接管,对既有设施提倡移交管理,并要求实行连续供水服务,提前通知停水安排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基本用水需求。在水质管理上建立了严格的制度,包括每半年至少一次的水箱清洗消毒与第三方检测、定期水质检测公示与报送、突发污染事件应对流程以及直接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明确禁止患有特定疾病者上岗,并对其实施年度体检与卫生培训要求。清洗消毒单位须具备资质,操作须规范可追溯。费用管理明确新建工程成本由建设单位承担,已移交设施更新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老旧无主设施则由政府引导投入、业主合理分担,水费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听证后实施。该办法还为县区提供了参照执行空间。
《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21)》适用于永州市主城区内所有涉及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城市建设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自建供水单位、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最终用水居民。该办法特别适用于建筑设计与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供水企业以及负责城市供水基础设施运维的专业机构,在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施工验收各阶段必须遵照执行。同时适用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如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及应急管理等部门,作为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技术指导的重要依据。此外,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服务的企业、直接从事供管水作业的从业人员也属于本办法的适用对象,需遵守相关的健康管理和专业资质要求。该办法对于推动二次供水设施标准化、专业化、透明化管理,提升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具有广泛适用性和强制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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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语:永州 市中心 城区 二次 供水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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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