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厂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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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生产 厂区 机动车辆 通行 管理 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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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讲解了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要求。该制度旨在确保生产厂区内的交通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具体职责方面,行政管理部负责生产厂区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安全部则负责监督。工作要求中,明确了机动车辆必须办理牌照和生产厂区通行证,并在行政管理部登记后方可使用;车辆每季度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限速为30千米/小时,不得超载、超宽、超长、超高或人货混装;车辆需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运销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外,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通行规定,如小车队的小型汽车凭绿色通行证出入生产区,施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车辆需接受公司临时审批,锅炉拉灰、拉渣车辆只能从西门出入,提货、送货的车辆从北门进入并接受门卫检查。
《生产厂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规定》适用于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所有行驶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这包括公司内部车辆、施工单位车辆、外来单位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该规定不仅适用于车辆的日常管理,还涵盖了车辆进入生产厂区的审批、通行线路、限速要求、停车区域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生产厂区内的交通安全和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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