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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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建筑 企业职工 安全 培训 教育 暂行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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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讲解了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该规定明确了不同岗位职工的年度安全培训时间,如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特殊工种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工程处、项目的三级安全教育,总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规定还强调了培训内容应涵盖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并提出了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措施,包括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培训计划、配备师资力量以及培训经费的开支渠道。
《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适用于建筑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其他职工以及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和新进场的工人。该规定旨在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施工的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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