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行政正职安全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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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建设单位 行政 正职 安全 责任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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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行政正职安全责任》讲解了建设单位行政正职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行政正职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该文指出行政正职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行政正职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问责制。此外,行政正职还需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组织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总体目标。文中强调,行政正职应组织制订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批准实施。行政正职还应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在事故发生时,行政正职需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抢险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或主持事故调查处理。此外,行政正职还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干部选拔、评比和月度奖金考核中将安全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建设单位行政正职安全责任》适用于建设单位的行政正职及其下属管理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本文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职责说明和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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