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资料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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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技术资料 管理 细则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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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细则》讲解了在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的具体要求。资料员需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收集和整理两套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商务签证、施工记录等。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及时的将受到处罚。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必须整理完整,并在公司初验前 3 个工作日报送施工技术科审查。甲方提供或外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也需随时收集,否则项目部将承担相关费用。竣工资料在送往质监站前必须经公司施工技术科批准。工程因故停工超过一个月的,资料员需在 35 日内将现有资料整理完整报送公司施工技术科。工程竣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及图纸报公司施工技术科,资料完整的将现场进行签证。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在 7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报公司施工技术科。工程备案后,应在 7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施工技术科。公司月底检查或上级质量检查中,质量控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得分率须达到 92%以上。
《技术资料管理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特别是资料员、技术员、施工员、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施工技术科资料核查人等岗位。该细则旨在规范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减少因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及时而引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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