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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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集团 化工公司 4.15 氮气 窒息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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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讲解了2007年发生在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滨化集团化工司石化车间之间的氮气窒息事故经过。2007年4月15日7时50分,在进行检修施工期间,在完成了环氧丙烷计量罐盘管更换项目的施工作业,并且因工艺需求充入氮气准备进行水压试验之后,因环氧丙烷计量罐内发现漏点问题,工作人员刘景超指示下刘滨滨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而进入充满氮气的罐内实施短节更换工作时发生窒息事故。同时,其他两人在试图救援时也遭遇中毒窒息的情况,致使刘滨滨不幸身亡、另两人受伤的结果。
该文还描述了事故成因。从直接原因来看,是由于4号环氧丙烷计量罐内部充满过量的氮气,造成缺氧环境,并且当事人在未持有许可证并缺乏适当的安全防护就进入空间导致死亡事件。而从深层原因分析,这归结于滨化集团对承揽检修工作的单位没有做到安全生产上的协调与监督管理不周全。并且负责评价其生产及检修安全性状况的企业未能全面分析潜在的危害因素如氮气风险,更未能向滨化集团提出防范氮气泄漏引发意外的相关措施。这些缺陷均成为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及相关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它能够警示此类企业在实际运作中,应加强对外部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协调统一,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指引;尤其是在处理像充满易导致人员窒息气体等危险介质的作业环境中,务必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从业人员进入任何封闭空间作业前均获得相应许可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以有效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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