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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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 奖惩制度 掘进 处罚 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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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讲解了煤矿掘进作业中的具体违规行为及其对应的处罚措施。该规定明确了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而未编制补充措施施工的,将对主管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让跟班队干停工学习。针对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施工牌板或不按规定打眼、装药的行为,分别对主管队长和跟班队长进行不同程度的罚款。对于巷道贯通缺少准确测量图的情况,责任人需接受100元罚款。此外,擅自更改支护形式或降低支护强度的行为不仅会面临高额罚款,相关工程还会被视为不合格。放炮后未清除浮矸即作业,以及锚杆、耙矸机、综掘机等设备操作不当,都将受到相应处罚。例如,耙矸机使用时若未安装牢固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责任人将面临罚款甚至停工学习的惩罚。在喷浆、敲帮问顶记录等方面也有严格的处罚规定,确保各项作业严格遵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企业中从事掘进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跟班队干、班组长及一线作业工人等。该规定旨在通过对各类违规行为设定明确的处罚标准,提高煤矿掘进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能够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煤矿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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