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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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人员 上岗 管理 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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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讲解了煤矿各类入井人员的资格认证要求及培训考核制度。该规定明确指出,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如董事长、总经理等必须通过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才能任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需获得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对于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应通过相应培训取得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就职。特殊工种人员,例如井下电气、瓦斯检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接受与其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并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普通入井人员则需要完成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岗前培训,取得公司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两证后才可作业。新工人在获得上述两证后还需签订师徒合同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跟班实习,之后才能独立工作。已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煤矿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无需重复获取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培训的考核与发证。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开采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具体来说,它针对煤矿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入井工作人员。此规定确保从高层管理者到一线作业人员都能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以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这不仅涵盖了大型国有煤矿企业,也包括中小型私营煤矿企业,旨在全面提升煤矿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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