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3
1

类型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版).docx

  • 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12085
  • 上传时间:2021-03-31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132.82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城市 桥梁 设计规范 CJJ11 2011 2019
    资源描述:
    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 11 CJJ 11 20112011 局部修订条文局部修订条文 (2019 年版) 说明:1.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 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2.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 中 的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3.0.12 根据桥梁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 可将桥梁设 计区为以下三种状况应按下列四种状况进行设计: 1 持久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 状况。 2 短暂状况: 在桥梁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持续期较 短的状况。 3 偶然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极短的 状况。 4 地震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可能经历地震作用的状况。 3.0.13 桥梁结构或其构件: 对 3.0.12 条所述三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 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对持久状况还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对短暂状况及偶然状况中的地震设计状况, 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设计; 对偶然状况中的船舶或汽车撞击等设计状况, 可不按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 桥梁结构或其构件,对 3.0.12 条所述四种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 下述极限状态设计: 1 持久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 短暂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 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 偶然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4 地震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当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 应采用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和 作用效应的偶然组合;当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作用效 应的标准组合、作用短期效应组合(频遇组合)和作用长期效应组合 (准永久组合) 。 3.0.16 桥梁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在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规定的强度、 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2 构件应减小由附加力、局部力和偏心力引起的应力; 3 结构或构件应根据其所处的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 采用的 材料及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 选用的形式应便于制造、施工和养护。 5 桥梁应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中国地震 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通用规范 CJJ37 和 公 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的规定进行和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CJJ 166 的规定执行。对已编制地震小区划的城市,可应按行政主管 3 部门批准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 地震作用的计算及结构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 规定。 6 当受到城市区域条件限制,需建斜桥、弯桥、坡桥时,应根据 其具体特点,作为特殊桥梁进行设计。 7 桥梁基础沉降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 计规范JTG D63 的规定。对外部为超静定体系的桥梁,应控制引起 桥梁上部结构附加内力的基础不均匀沉降量, 宜在结构设计中预留调 节基础不均匀沉降的构造装置或空间。 8 桥梁防撞护栏及人行道栏杆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并应与桥梁主 体结构可靠连接。防撞护栏的选用应按本规范 6.0.7 条和 10.0.8 条执 行。各级别防撞护栏的技术要求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 施设计规范GB 50688、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 执 行。 3.0.18 桥梁应根据所在道路等级、使用功能、工程规模和不同的桥型 结构设置照明、交通信号标志、航运信号标志、航空障碍标志、防雷 接地装置以及桥面防水、排水、检修、护栏等附属和安全设施。 6.0.7 桥梁横断面布置除桥面净空应符合本规范第 5 章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人行道或检修道外侧必须设置人行道栏杆; 桥梁人行道临 空侧应设置人行道栏杆。 2. 对主干路和次干路的桥梁,当两侧无人行道时,两侧应设检 4 修道,其宽度宜为 0.50m0.75m;对主干路和次干路的桥梁,当两 侧无人行道时,应设置保证检修人员及车辆安全的措施。设置检修道 时,检修道临空侧应设防撞护栏或人行道栏杆。 3 对桥面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上有永久性分隔带的桥或专 用非机动车的桥,其两旁的人行道或检修道缘石宜高出车行道路面 0.15m0.20m;桥梁上路缘石与护栏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表 6.0.7 的规 定。 表 6.0.7 路缘石与护栏的设置要求 等级 条件 设置要求 一 符合下列设计与环境条件之一时: 1.城市快速路; 2.临空高度大于 6.0m 或水深大于 5.0m; 3.跨越急流、重要道路、铁路、主要航道、 轨道交通、水源保护区、人员密集区和人员 通道等; 4.特大悬索桥、斜拉桥、拱桥等缆索承重桥 梁或跨海大桥。 车行道外侧必须设置防 撞护栏。 二 符合下列设计与环境条件之一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版).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12085.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