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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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医用 放射性 物质 剧毒 试剂 危险物品 安全管理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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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医疗领域内对于放射性物质和剧毒试剂的全方位管理要求。该制度明确由药剂科及相关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落实这些物品的科学化安全管理,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文件还指出,凡是涉及储存或使用相关危险物品的科室都应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展管理工作,同时需要建立详细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与登记程序。在使用方面必须遵循严格的规章制度,包括按需领取、当日退还未用物品以及严格禁止私自留存或转交的行为。对于采购和运输过程也规定了专人专车的原则,并对物品入库前的数量核验提出了严格要求。存放地点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实行分间分类存储方式以防止混放造成的隐患。制度中还特别规定了针对放射性物质及剧毒试剂的“双人双锁”管理模式,要求将相关人员名单备案。同时强调库区严禁吸烟及带入火种,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确保危险品的安全保管。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涉及医用放射性物质及剧毒试剂存储和使用的场所。这包括但不限于药剂科、实验室等相关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需要进行相关安全管理和培训的岗位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参与物品的采购、保管、领取、使用的员工。制度还覆盖那些负有监管和审查职责的管理人员,如科室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保卫部门等。此外,所有新入职涉及此类高风险工作的人员都需要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完成必要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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