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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43592
  • 上传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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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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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
    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校区内从事食品生产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的校内各服务场所为师生提供的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设施和相关环境。第四条 学校鼓励、保护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任何人均有权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对被举报的违规行为,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区内餐饮、商业网点、饮用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劝戒、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取缔。第六条 饮食服务中心是学生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配备专(兼)职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学生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房屋管理办公室是校内商业网点、桶装饮用水、直饮水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单位,按照辽宁工业大学校园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责任制度,负责校内商业网点、开水房、桶装饮用水、直饮水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 水暖服务中心是校内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水质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实施二次供水的设备设施养护、水质检验、净化消毒等管理工作。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成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校内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逐级上报。第十条 依据相关规定,后勤管理处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第三章 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的要求(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二)食堂的设备设施要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三)食品生产经营应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四)生产、贮存、运输、销售食品的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六)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饮具贮存柜应当定期清洗, 保持洁净。(七)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应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应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 ,并有明显的标记。第十二条 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销售的要求(一)禁止采购、生产加工、经营下列食品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 来自疫区或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3. 未按照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商家生产经营的,或未经检验检疫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材料;4. 已经死亡的黄鳝、甲鱼、河蟹、乌龟、海蟹、贝类等水产品,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5. 含有致病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6. 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原料及其制品;7. 未按规定索取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证件的食品;8.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9. 掺杂使假、伪造或混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非食用物品的食品;10.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食、 冷饮和使用香精、 色素、 糖精配制的“三精水”;11. 未经精炼的毛油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食用油;12.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3. 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二)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用于存放食品的冷藏设备,应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植物性产品、动物性产品和水产品应分柜存放。(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四)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做到熟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 70 。加工后的熟制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制作冷荤凉菜应在专间内进行,使用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备设施。凉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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