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7
1

类型江西上栗县“3•11”特大爆炸事故.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55780
  • 上传时间:2022-07-20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6.30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江西 上栗县 11 特大 爆炸 事故
    资源描述:
    江西上栗县“311”特大爆炸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2000 年 3 月初,石岭花炮厂获得外省一批大规格爆竹生产的订单(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品种) ,要求在 3 月 16 日前完货。为赴任务,从 3 月 4日起,业主采取增加工费(每盘插引线由 35 分钱提高到 5 分钱)和付现金等方法, 吸引部分村民到作坊务工。 3 月 11 日是星期六, 学生不上课,一些村民便带来子女和弟妹帮助插引线(一种将导火线插入半成品爆竹的简单手工劳动) 。这天正好下雨,部分来领料回家加工半成品的村民也滞留在作坊里做事,以致当天人数达到 86 人。由于生产的大规格爆竹用药量及氨酸钾含量严重超标,整个作坊当日存放的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材料火药量共 81 千克,在生产过程中,配药工李 XX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药摩擦起火,引起爆炸,引发周围堆放的大量爆竹接连四次爆炸,导致作坊主体及相邻一间民房的一半倒塌,造成 33 人死亡(现场死亡 27 人,送医院途中死亡 3 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 人) 、12 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1违章操作。配药工李 XX 在配药时急于赶任务,违反操作规程,磨擦起火引起火药爆炸。根据清理现场时发现的 5 个炸点、死者尸体和爆炸物的飞散方向及墙体倒向认定,首先是李 X X 在操作时引起爆炸(药量约 10千克) ,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火焰将靠近厅堂的墙体击穿,引发正厅西侧存放的 300 余盘特装大地红半成品(药量约 11 千克)和东侧存放的 5000个大爆竹等四处(药量约 60 千克)爆炸。李 XX 违章操作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肇事原因。2非法生产。石岭花炮厂未向任何管理机关报告,非法生产违反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 该厂一般是生产 4mm x 7 5mm、 35mm x 6 5mm的大地红爆竹。 从今年 3 月 4 日开始, 该厂突击批量生产 120mm x 35mm、150mm x 40mm、200mm x 45mm、250mm x 50mm 等四种规格的大爆竹,其产品配方未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 用药量高达 12.64 克个, 为标准 0.05克/个的 252.8 倍;氯酸钾含量高达 429,为标准 20的 2 倍多,大大增加了药料的冲击感度和摩擦感度。这些非法产品在发生事故时致使爆炸力猛烈集中,造成作坊倒塌,人员伤亡惨重,是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3违章指挥。业主非法赶制国家明令禁止的爆竹产品,不但未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反而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生产。组织从业人员在危险厂房内冒险生产,平时只有 20 多人干活的作坊,事发当天达到 86 人。在生产现场超量存储、混乱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仅 34mm x 75mm、35mmx 65mm 规格和四种违禁规格爆竹成品、半成品就达 200 多件。以致一处爆炸而引发多处相继爆炸。这是扩大事故损失的重要直接原因。4违规布局。1996 年业主合伙办厂时,已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经过 10 多年的变化,作坊所在地由原来的村旁发展成为石岭村村民居住区较中心的位置。作坊为建国前土木结构民居式建筑,陈旧、狭窄、拥挤,不符合“危险品厂房结构造型和结构”的规定, 安全窗 安全出口等根本无法达到安全疏散的要求。厂房连片,各有药工序、库房布局不合理,特别是配药等危险工序与人员密集型的插引线工序混杂在一起,集中在 450 平方米的场地内,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小区布置、小型分散、库房分离、操作隔开”的原则。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必然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企业管理混乱。石岭花炮厂从开办以来,没有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生产的有关规定,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 没有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没有开展任何形式的安全检查;从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作坊墙壁上虽贴了一张“不准吸烟、不准带小孩入厂、 不准穿硬底鞋上班”的标语, 但根本没执行。 1998 至 1999年,有关部门数次到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3 次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但该厂置若罔闻,从未进行认真整改,以致酿成这起特大爆炸事故。2村委会放弃管理。石岭村历届党支部、村委会对该厂安全生产隐患一直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村委会现任班子没有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村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未开展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石岭花炮厂这样一个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内部管理混乱、可能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没有引起重视,不闻不问,没有实施具体的监督和管理,对企业用工和村民进厂从业缺乏必要的管理和安全教育。3乡党委、乡政府疏于管理。东源乡党委、乡政府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意识淡薄。1998 至 19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江西上栗县“3•11”特大爆炸事故.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155780.html

    友情链接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