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丰润区东方轧钢厂“6·20”起重伤害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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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唐山市 丰润 东方 轧钢厂 20 起重 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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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东方轧钢厂“6·20”起重伤害事故》讲解了发生在该厂的一起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具体经过、原因及处理意见。事故发生单位为唐山市丰润区东方轧钢厂,经济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主要生产角钢、槽钢和工字钢。事故发生在2014年6月20日,因操作人员冯保华在操控天车抓斗时操作失误,导致自己被料斗撞击后坠落循环水池受伤并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通过深入分析,直接原因为冯保华违章操作,间接原因是企业安全管理与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缺失以及对现场作业的隐患排查工作存在疏漏。报告中还详细列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对企业高层管理者的罚款、对企业内部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或批评教育,以此强调企业应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
《唐山市丰润区东方轧钢厂“6·20”起重伤害事故》适用于钢铁生产、机械制造以及其他涉及吊装设备使用的企业领域,尤其是需要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与操作规程完善的中小型生产企业。这类行业通常面临繁重的机械设备使用需求,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因员工无证操作、管理制度漏洞及隐患排查不力而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因此,文件特别适合用作相关领域企业的案例警示教育材料以及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提升的学习内容,帮助相关人员理解如何防范违规作业,杜绝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切实保障一线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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