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钢“2.25”起重伤害事故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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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钢 2.25 起重 伤害事故 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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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钢“2.25”起重伤害事故》讲解了鄂钢炉料公司与电炉炼钢厂在起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详细经过及具体情形。该文件描述了一起发生在天车操作期间的伤害事件,其中天车工赵卫操作时未能全面确认地面情况并压伤了废钢监护班长张良全。根据调查,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涉及多方问题:一是赵卫未遵守吊车司机安全操作确认制度,缺乏必要的设备及周围环境状况观察;二是伤者张良本身对工作现场存在忽视,违反规定未戴安全帽、边行走边吃东西,未注意现场危险;三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包括天车报警系统不够醒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缺失、以及规程中欠缺针对吊物挤压等危险的具体条款。同时,文件还深入剖析了赵卫视力不足仍从事高危工作的隐患,并明确了事故主要责任在于天车操作人员的操作不当,次要责任归于被撞人未严格履行自身防护确认制度,企业管理层因未尽到相关安全管理和资源配置义务承担相应处罚。此外,文档详列了基于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而做出的处理决定及防范整改措施。
《鄂钢“2.25”起重伤害事故》适用于钢铁行业涉及起重设备使用和高空作业的各类生产型企业。具体包括大型工业企业和厂区内需要进行特种设备操作如起重机的单位及管理人员,同时也能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重要案例资料。尤其针对像炼钢厂这种需要高强度协作和明确职责分工的企业尤为重要,还可用于指导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更加完善的操作流程,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以及落实更细化的安全防范体系,以确保今后工作中避免类似事故重演。这不仅适用于钢铁行业内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也可推广至化工厂等具有同样风险级别的其他工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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