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清市晟兴活性碳有限公司“1.27”火灾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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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临清市 活性碳 有限公司 1.27 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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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晟兴活性碳有限公司“1.27”火灾事故》讲解了一起2010年发生在山东省临清市的严重火灾事件。这场事故不仅导致1名员工死亡,另1名轻伤,也带来了23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该公司导热油炉因管道高温导热油泄漏而引发火灾。在事发时刻,负责监护导热油炉和油温压力表的两名员工中,一人由于距离油炉较近未能及时逃离遇难,另一人则凭借相对安全的位置成功脱险,但仍有轻微烧伤。事故直接归因于使用了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导热油炉设备,设备缺乏必要的合格证明且本身存在缺陷;此外,员工疏忽职守,在值班期间睡眠失职也是造成此次灾害的导火索之一。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企业层面的安全责任意识淡薄,负责人未尽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且缺乏应有的培训和知识技能;安全生产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未被系统地排查和消除。与此同时,公司未能依照相关标准向工作人员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装备,同时对员工开展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这大大削弱了员工的安全意识。
《临清市晟兴活性碳有限公司“1.27”火灾事故》适用于私营制造业企业和化工行业等相关领域。这类企业在日常运行中涉及危险物料或生产设备的企业需尤为注意该事故的经验教训。尤其适合于中小型化工生产企业以及那些正在引入新工艺、设备的单位参考。它为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重要的警示作用,帮助其认识到设备选用及职工安全意识提升的重要性。无论是负责生产、维护的基层员工还是企业管理层,均能从这份材料中汲取如何防范类似事故的经验与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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