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南昌市江西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火灾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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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江西 南昌市 广播电视 发展 中心 艺术 幼儿园 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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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江西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火灾事故》讲解了2001年6月5日发生在南昌的一起幼儿园火灾事件,过火面积为43.2平方米,造成了直接财产损失13463元,以及严重的人员伤亡后果,包括13名儿童死亡和1名儿童轻伤。此事故发生原因为班主任点蚊香后未妥善管理火源,加上夜间巡查与监控工作的缺失,使得燃烧的蚊香最终引燃床架上的棉被。文档详细记录了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指出该园虽然拥有较大的建筑面积与众多班级规模,但存在严重的消防管理制度缺陷,具体体现为缺乏灭火应急方案、岗位安全责任分配模糊以及师资力量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不足。同时对事故经过展开深入叙述,描述值班人员疏于防范的过程,并明确指出事故起因为16号床边通道上的蚊香引燃可燃物品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逐一剖析:小六班班主任擅自使用易引发隐患的驱蚊用品而未能确保安全成为直接受责方,小六班保育员则在有火源情况下长时间离岗同样负主要责任,当晚值班领导发现风险却无作为同样需承担责任;此外对高层管理层诸如中心主任兼园长及副园长因监管缺位、安全教育工作不力所负相应责任作出定性和法律责任认定,整体反映了多层安全责任链的全面失控是造成本次重大悲剧的关键。
《江西南昌市江西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火灾事故》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托儿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尤其着重于南方夏季常需要驱蚊的区域幼教单位的安全参考学习。这份材料对于正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火灾预防体系的幼儿教育管理者具有深刻警醒意义。它还可供地方教育局与消防安全部门用作培训素材,让从业教师及园领导认识到防火安全重要性及违规操作可能引发的巨大灾难后果,从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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