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令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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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 参与 办法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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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讲解了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本办法阐述了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与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如何进行公众参与的具体措施。它明确要求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并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实现。对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依法听取受影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且鼓励听取范围外的相关方意见。该办法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包括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内容须按规定公开,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并提出意见。同时,还规定了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及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以及对质疑较多项目的特别处理机制,以确保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适用于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领域内的相关专项规划和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这些领域内的活动往往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需要通过本办法来规范公众参与流程,确保公众能够在项目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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