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田生态景观建设规范DB11T1941-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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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田生态景观建设规范DB11T1941-2021 农田 生态景观 建设 规范 DB11T194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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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生态景观建设规范》讲解了北京市平原大田、设施园区和山区田园生态景观建设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该标准规定了保障生产、绿色生态、地域文化和公众参与四项基本原则,强调在设计生态景观方案时以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为前提,并采用促进增产稳产的措施。文件中明确了合理布局农田缓冲带等生态要素的重要性,提出应减少对地形的大规模改造和耕作层扰动,优先保护原生生物群落,不种植入侵物种。此外,文件强调了乡土植物的应用以及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材料和工艺,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生态景观建设。建设内容方面,文件提出了挖掘乡土特色、统一规划设计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采用可渗透路面、选择适宜作物、使用节水灌溉设施、减少化肥施用、采用绿色防控技术、覆盖冬春季裸露地、合理使用地膜等多项具体措施。对于平原大田生态景观,特别强调构建整齐一致兼有多样性的田园式景观,包括农田缓冲带、景观道路、坡面防护、防护林和裸露地覆盖等内容。
《农田生态景观建设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平原大田生态景观、设施园区生态景观和山区田园生态景观的建设。此规范旨在指导相关区域内的农业从业者、地方政府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生态景观建设。通过遵循这些规定,能够确保农田生态景观既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又兼具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功能,同时提升农田的美观性和休闲观光价值。这一规范为推动北京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管理依据,有助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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