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8”起重伤害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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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18 起重 伤害事故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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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起重伤害事故》讲解了2002年3月18日发生在某化机厂三车间的一起起重伤害事故的详细过程。事故发生在早上9时左右,一辆载有不锈钢板的汽车进入车间后,在行车操作工王某的操作下,进行钢板的起吊作业。当第三次起吊钢板至距地面约2.5米处并横向移动2米后,钢板出现晃动现象,但王某未及时停车,而是继续向南点打吊车,最终导致钢板脱钩坠落,砸中站在闪蒸器北边危险区域内的抵某,造成其脑部严重受损,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分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直接原因是王某违章操作以及抵某违反劳动纪律进入危险区;间接原因涉及贺某指挥失误及站位不当未能及时发现危险;管理原因则涵盖从车间主任到厂长各级管理人员在制度执行、人员培训、现场监督等方面的失职。
《3·18起重伤害事故》适用于各类涉及起重设备操作的企业和单位,尤其是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中使用行车等起重设备的生产车间。这些企业或单位应当重视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所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同时,管理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起重设备,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此外,对于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级领导而言,必须将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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