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火票的办理程序及使用时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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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用火票 办理 程序 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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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票的办理程序及使用时间》讲解了各类动火作业中用火票的办理流程和具体的时间限制。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用火票的开具主体与审核要求。对于原工厂剥离出去的检修公司,当其需要进行动火项目时,需由需求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所在装置单位的领导以及大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要共同确保防火安全措施到位,同时所在装置要派遣监护人。针对其他外来施工单位在区域内施工动火的情况,明确规定应由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而非施工单位自身提出用火申请,管辖区域单位领导、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三方必须共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各自派出一名监护人。文中还特别指出公用管廊上的动火票由相应公用工程所辖单位负责开具,仪表安装等在特定装置上的动火则由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其他公用区域也遵循所辖区域开具原则,特殊情形下则由安全部门指定单位来开具。此外,关于用火票的有效期,二级火票限定为16小时,三级火票为3天,而特殊用火和一级用火的时间更为严格,只有8小时,这些时间段包括中餐、晚餐和休息等时段,一旦超过规定时间就需要重新办理用火票。
《用火票的办理程序及使用时间》适用于化工、石油以及其他涉及动火作业的工业领域。它为所有可能涉及到动火作业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无论是内部检修部门还是外部施工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此文件有助于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风险,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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