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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8.4”触电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12760
  • 上传时间: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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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岱山县 船舶 工程有限公司 8.4 触电 一般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8.4”触电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8 月 4 日 15 时左右,岱山县仇江门船舶修造厂外包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90 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县政府立即成立由安监、公安、总工会、经信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监委、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10 月 30 日经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台家湾 4 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某某。经营范围为船舶修造(凭有效资质经营),船舶舾装,船舶电气、管道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岱山县仇江门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系普通合伙企业。1996 年 8 月 19 日经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岱山县岱西镇仇江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余某某。经营范围为修造乙类钢质货船,建造、修理船厂 60 米及以下钢质渔业船舶(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 年 5 月 4 日,岱山县仇江门船舶修造厂与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冷作、电焊、船体安装工程承揽合同,施工期限 6 个月。(二)事故现场勘察情况(二)事故现场勘察情况事故发生地位于浙江晨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二期场地,目前出租给岱山县仇江门船舶修造厂做分段作业。出事分段为 38米拖网船 102 分段(该渔船系上海蒂尔远洋公司)。出事点位于 102 分段首部甲板人孔下面的第二层区域,人孔尺寸为标准型 0.4 米0.6 米,从上往下第一层高度为 1.2 米,第二层高1.7 米,长 1.4 米,宽 1.35 米(约 3.21 立方米),安装的梯子宽 0.36 米,高 1.4 米。电焊使用的焊枪未损坏,焊枪线未破损。(三)死亡人员情况(三)死亡人员情况死者车某,男,汉族。车某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进入公司,已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协议,工种为装配工,无电焊作业操作证。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报告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 年 8 月 4 日上午腾泰公司领班李某某派工给朱某某和车某去 38 米拖网船 102 分段安装梯子。13 时 30 分,朱某某和车某继续到 102 分段上安装梯子,朱某某装配,车某进行辅助。14 时 40 分左右,朱某某离开分段去买水。14 时 50 分左右,领班李某某上到 102 分段去查看作业情况,从人孔中看到车某躺在第二层钢板上,于是他喊叫车某无应答,便马上拉出焊枪线,随即李某某等人将车某从分段中救出并进行抢救。(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救援,将车某从 102 分段中救出并送往岱山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三)事故报告情况(三)事故报告情况事故发生后,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向岱山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三、事故原因分析、伤害分析和性质认定(一)事故伤害分析(一)事故伤害分析1、受伤部位:上半身。2、受伤性质:触电。3、伤害方式:触电。4、起因物:焊枪。5、致害物:焊条。(二)(二)直接原因直接原因车某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从事电焊作业,焊条接触人体导致触电。(三)间接原因(三)间接原因1、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未对 8 月 4 日的 38 米拖网船 102 分段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装配工无证进行电焊作业。2、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某,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3、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领班李某某,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进行有效的监管,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4、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电焊工朱某某,未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的监护制度,在工作未完成时离开工作场地,且未向管理人员报告,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5、岱山县仇江门船舶修造厂负责人余某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6、岱山县仇江门船舶修造厂晨业二期租赁场地安全员邱某某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有效监管,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四)事故性质认定(四)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调查组调查认为:岱山县腾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8.4”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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