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金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7.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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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江西 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 7.11 起重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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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7.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1年7月11日上午8时20分,吉安县创业服务中心施工工地发生的一起重伤害事故导致一名工作人员死亡的事件。调查报告由吉安县人民政府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成立调查组进行详查,小组包含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并有县委监察委的参与。调查遵循科学严谨原则并依“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整个事故进行深入探讨。查明发现,事故源于施工单位未正确配备信号与司索工岗位,操作过程中缺乏协调指挥,直接造成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涉事企业的基本概况及项目背景信息。具体涉及到项目建设单位是吉安城投开发公司,施工单位是金鼎建筑公司,并说明了双方通过正式招标流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报告还强调塔吊在合法合规条件下出租安装并交付给金鼎建筑使用。此外指出塔式起重机在检测机构验证合格的基础上完成了相应的备案注册。调查结果表明事故并非设备维护不当引起,而是由于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失误所致。
《江西金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7.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建设施工项目的单位,尤其是以塔吊为主要工具的建筑工程现场管理方及施工企业参考学习。该报告对于涉及大型起重机械操作安全管理的部门以及关注公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预防的社会团体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利益方如项目开发者、监理方、设备租赁提供商、政府监督职能部门可以从本报告总结的经验教训中学到规范管理和强化安全监督的具体措施,从而改进各自的工作模式,在未来有效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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