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7·1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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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7•1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7月14日9时10分许,位于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的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炼钢车间对出的厂区道路发生一起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长洲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马上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派员到现场和市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一起调查了解情况。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接报后开展了初步调查,认为厂区内的道路运输事故涉嫌生产安全事故范畴,并于2017年7月24日移交给长洲区安监局,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2017年7月25日长洲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市不锈钢园区管委会社会服务局副局长、区安监局副局长和区工信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公安长洲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紧”及“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现场勘察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现已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发生时间:2017年7月14日9时10分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的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炼钢车间对出的厂区道路。 (三)事故发生单位: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峰公司)。 (四)事故类别:道路交通。 (五)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死者林庭标,男,32岁,1985年7月27日生,是鑫峰公司炼钢车间电工。 (六)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鑫峰公司炼钢车间对出的厂区道路上,货车货物最高离地面4.2米高,货车车厢内与车内配电柜顶部有大量血迹,车厢内有一顶顶部凹陷破损的安全帽,车辆右侧副驾驶室往后1米地面有一滩血迹和一对工作手套;离事故现场往后约15米处横跨公司道路上空限高警示4米的大型冷却水管中部有擦痕。 (七)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00)(主要为死者丧葬费、一次性死亡补偿金、直系亲属抚恤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等)。 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广西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位于我区不锈钢产业园区鑫峰地块内,项目用地600亩,建设厂房18万平方米,有5套60吨熔化炉(1用1备)及相应除尘设备、3条输送辊道、3条压延生产线等不锈钢制品生产设施,变电站、氧气站等配套设施。年产不锈钢制品100万吨,现有员工360人。 三、事发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7年7月14日早上8时许,广西梧州市裕峰物流有限公司司机陈仲桓受公司负责人张正光指派,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到达鑫峰公司炼钢车间内装载配电柜运往龙圩东鹏厂,车辆停放到车间内等待鑫峰公司人员装车。按照炼钢车间主任张付生的事先安排,电工林庭标、张钢和车间调度田兴贵及一名杂工负责把配电柜吊装装车。当开始工作时,没见杂工来帮忙,于是林庭标和田兴贵在货车箱内负责卸柜,张钢在车下负责给柜子穿绳起吊,约到9点半左右,该处的配电柜吊装完毕,准备到另外一个点继续装车。田兴贵便趁机到一旁休息抽烟,几分钟后,到公司开早会回来的张付生来到现场,看到工人正在关上货车箱的门,确认该处货物已装车完成后,便到车间别处巡视。司机陈仲桓见已装车完毕,边走向驾驶室启动车辆,边叫车箱上的人下车,田兴贵也一道坐到驾驶室内。当时还在车厢内的林庭标见车辆已启动,便从配电柜上面走向车头准备从驾驶室处下车。在地面吊装的张钢想坐顺风车到下一个吊装地点,从车尾部爬入车箱坐到车箱后面。当车辆行驶经过横跨公司道路的大型冷却水管时(此处限高4米),坐在车箱尾部的张钢听到一声响声后,发现林庭标居然还在车上,疑似被水管撞倒后趴在了车箱右侧栏杆边上,便大声叫喊停车,车子继续行驶了十多米后,听到有人叫喊后司机陈仲桓才停止行驶。此时,趴在车箱边的林庭标因惯性作用坠落到地面上,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鲜血直流。张钢和陈仲桓马上下车查看,才发现坠地的伤者是林庭标。现场人员马上向领导汇报,最先接到报告的张付生马上赶到现场,并通知公司派车送人去医院抢救。约5分钟左右,公司的车来到现场,大家把林庭标抬上车送到市中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生约一个小时的积极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梧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警后马上到现场处置,并参照交通事故方式进行初步调查。长洲区政府相关部门、市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一起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协助企业处理善后工作。 2017年7月24日交警部门初步调查后认为此事涉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请区政府进行调查。2017年7月25日梧州市长洲区政府批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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