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教育基地评价规范DB4403T217-2021.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 教育 基地 评价 规范 DB4403T217 2021
- 资源简介:
-
《环境教育基地评价规范DB4403T217-2021》讲解了深圳市针对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和评定制定的具体标准,涵盖范围、基本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附录评分细则等多方面内容。该规范明确了环境教育基地需符合的基本要求,如合法性、基础设施承载力、长期运营保障及管理档案制度建设等内容。在评价内容上,《规范》细分为基础设施、宣传教育、运营管理以及成效四个维度,并提出详细的技术和设备要求,包括展览空间配置、环境友好设施配备、安全管理与无障碍通道设计等基础设施要求;强调了宣传教育队伍专业化、宣传教育资源开发多样化和公益性科普活动频次的具体目标;对管理制度、环保分类执行力度、安全事故应对预案等方面提出了运营管理标准;并通过环境效益显现、宣传教育成效评估、媒体影响传播和荣誉奖励获取来衡量最终成效成果。
《环境教育基地评价规范DB4403T217-2021》适用于深圳市及相关城市有意向建设或者评选成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所有生态环境宣传机构或场所,特别覆盖生态保护区、环保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公共环境治理领域单位,以及中小学环境研学机构、绿色校园和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组织群体。本标准也可作为国内其他地区参考借鉴,推动建立更加科学系统的环境教育基地评审框架体系,在促进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提升及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发挥指导性支撑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