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实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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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 契税 202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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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讲解了契税征收的基本制度和适用范围。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依法缴纳契税。契税适用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房屋买卖、赠与、互换等行为,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税率为3%至5%,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中央备案。针对不同的交易行为,分别制定了计税依据:包括土地、房屋交易合同中的成交价格,权属互换的差额,以及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依法核定的赠与价值等。纳税人若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合理理由时,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核定。法条也对免征和减征情形作出了规定,例如涉及国家机关、教育、医疗、福利、农业使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部产权变动、继承人通过继承获得权属以及外国使馆或国际组织。根据国务院的特别授权,也可出台对居民住房、企业改革及灾后重建的契税减免政策,省级政府亦可基于征地补偿或不可抗力导致住房灭失后的重新购置决定减征政策。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明确了契税纳税时间的起始点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合同之日,或者取得相关证明的日期,并强调契税缴纳必须在办理权属登记之前完成,否则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合同不生效、被撤销或解除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依法退还已缴税款。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要求各相关部门与税务机关配合,并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适用于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并购、财产继承等各类涉及土地及房屋权属转移的行业领域。其覆盖对象包括土地出让管理部门、房产开发商、金融机构以及购房、受赠和继承不动产的居民群体。政策上尤其涉及对税收监管和契税政策执行的机构、税务机关以及参与土地和房屋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该法规对于促进土地和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保障交易合法合规,维护国家和纳税人利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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