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低压 电气 维修 作业 安全 规程
- 资源描述:
-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 严格遵守《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作业前要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安全工具。 第三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防止自身及所使用的金属工具、材料误碰带电部分。 第五条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解脱触电者,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第六条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第七条 禁止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处理事故确需拉开时,要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八条 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第九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措施。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禁止将大地作为工作零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等作为保护接零线使用。 第十条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小于3m。 第十一条 作业前应充分掌握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邻近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安全用具。 第十二条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第十三条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人员、工具、零件,无误后方可送电。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