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检身工安全操作规程.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井口 检身工 安全 操作规程
- 资源描述:
-
井口检身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口检身工。 第2条 井口检身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检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如饮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第6条 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 第7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符合要求。 第8条 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使用明火装置。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期间要严格按检身要求操作。 第10条 要求对入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 第11条 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第12条 对可能携带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改正,并进行汇报。 第13条 随时检查距井口20m范围内吸烟和用明火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第14条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和其它规定)。 第15条 发现升井人员盗窃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矿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16条 外单位入井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17条 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五、收尾工作 第18条 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2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相关文档
更多